关于建立老龄社会人群社会关爱管理机制的提案
中国社会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国家有关方面对此已高度重视。进一步建立完善良好的老龄社会人群社会关爱管理机制,关系到社会安定、社会和谐发展以及国际形象诸多方面,应提升到战略高度进一步引起重视。
一、国家应成立关爱、管理老龄社会人群的专门机构,其职能是制订相关法律法规、对社会相关机构、组织、部门协调与指导,组织有关重要活动等。该机构也可以考虑设在民政部,如老龄社会人群管理局等。也可以考虑成立社团性质的中国老龄人联合会,类似青联、妇联。
二、建立老龄社会人群管理基金。这是老人个人保障金外的社会基金,主要用于老龄社会人群的社会福利事业。基金来源一是国家,二是社会。
三、制订、健全服务老龄社会人群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社团、企业,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慈善团体和个人从事老龄社会人群的服务事业。在从业审批、税收方面给予优惠。
四、在全国建立多元化的养老机制。子女居家养老、子女托管养老(由社会托老所、养老院照管、子女出费用并经常照看)和单位养老管理社会养老并举。国家一方面要教育公民弘扬传统敬老、孝顺美德,一方面,建立起一种社会机制,使中青年一代把精力主要用于教育培养下一代上,而老年人的照管除老人喜欢和子孙一起生活,而子女又有条件的,由子女多承担外,照管老龄社会人群的工作主要应由社会与子女共同承担或社会承担。
五、发展老龄社会人群的社会服务事业。发展老人保姆和老人护理服务中心、老人医院、老人康复中心、老人休闲康乐园、老人大学等。同时完善老人在社会的免费服务,如公园、公交、地铁、专线旅游、老年常见病医疗等。
六、在照管好老龄社会人群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与余热,奉献社会,造福人类。有些有专长的要创造条件让他们参与学术、科研、教育等活动。
七、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增加适合老人观看的节目,建立老人专栏、介绍老人养生、运动、饮食、疾病防治以及国际老人的快乐生活体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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