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爱心护理工程"推行的"帮天下儿女尽孝,给世上父母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服务宗旨,不断提高《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民政部的支持与指导下,我会在对试点单位进行达标检查的基础上,将于第三季度开展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十佳护理院长、模范护士长、优秀护理员评选表彰活动,九月初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为使本次评选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希望得到你们的大力支持,根据《关于开展全国首届"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工作评选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精神,对本地区的全国试点单位给予督促检查、评选推荐等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通知》,我会已直接发给各试点工作单位;
二、"十佳护理院长"的推荐,必须有主管部门--老龄办或老年基金会等上级推荐部门的意见,方可报到我会;
三、7月31日以前,完成各项评选推荐程序,请将推荐表及有关上报材料报到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8122119、84120995,联系人:卢亚美
附:《关于开展全国首届"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工作评选活动的通知》及三个附件。
点击下载:全国十佳护理院长、模范护士长、优秀护理员推荐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