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会 关注 资讯 健康 生活 文化 明心 收藏本站 | 正体 | 简体

中国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关注 中心视角 理论研究 服务机构 热点专题 老龄新闻
     全文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关注老龄 >> 中心视角 >> 高端视点 >> 正文
[打印文章]   [   ]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两会传真--郑斯林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发布时间:2007-06-06    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佚名
 

        3月10日上午10时,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招待会,全国政协委员郑斯林、潘贵玉、李宝库、李伟雄、杨魁孚就“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建立农村养老机制

  关于农村养老问题,杨魁孚委员表示,最重要的是政府承担起责任,把解决农民养老作为关心百姓的民心工程来抓好,要把建立农村养老机制、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标之一。 
   
       
要依法保护老年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如果土地被征用,就应将其养老问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同时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议出台一些对老年人优待、优惠的措施。继续坚持对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普遍签订赡养协议书

  杨魁孚委员同时指出,中国的老年人99%在自己家里度过晚年,传统的家庭养老仍是养老主要模式。建议把家庭养老纳入社会管理,把农村养老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着力弘扬孝文化精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教育年轻一代人要孝敬父母。提倡在全国农村普遍签订赡养协议书,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政府指导、舆论引导、典型带动和计生组织保证,使赡养协议书真正发挥作用。

  实施“爱心护理工程”

  李宝库委员说,“老龄产业是朝阳产业,发展很有前途”,委员们指出,据调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空巢老人家庭达到了30%—50%,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老人达到1500多万。在2005年全国政协会议上,46位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为城市高龄老年人提供专业护理服务,名为“爱心护理工程”。这个提案被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国务院办公厅、民政部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文件。这个工程的运行机制是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目前,“爱心护理工程”已经有100多个试点单位。他说,中国养老方针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最为迫切。

  180万对夫妇享受奖励补助

  潘贵玉委员说,农村有些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这部分家庭响应了计划生育的号召,劳动力不够,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经过全国性调查统计,我以政协委员的身份提出一个建议,向那些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发放奖励扶助金,保证每人每年将得到不少于600元钱,用邮寄方式向他们直接发放。建议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财政部门的支持。从2004年起,我们选择了5个西部省和10个中部省的10个市进行了试点。

        2005年又扩大了试点,2006年在全国统一实行这一政策。实施过程中,农民每月都能领到奖励扶助金,一直到他故去。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180多万对夫妇得到了奖励扶助金,预计发放高峰将出现在2020年。

  国家应照顾西部老龄问题

  记者招待会结束后,包括本报在内的部分西部媒体记者,向李伟雄委员问及西部地区老龄化问题。他回答说,西部老龄化问题尚不严重,但由于西部地区经济不发达,群众生活不富裕,老年人经济生活状况不是很好,国家应该在政策扶持方面进行倾斜,对西部老龄问题加以照顾。

责任编辑:eleven


      相关文章  
·全社会都应关心老龄事业2008-04-21
·第二届中国老年学家前沿论坛在京举行 2007-06-14
·老龄化社会居住健康2007-04-25
·老龄化应作为我国重要国情来对待2007-07-06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组委会主任、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会长李宝库在会见“...2007-05-21
·日本遇到人口老龄化挑战 九旬老人首次突破百万2007-04-19
·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李本公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访谈实录2007-04-27
·人口老龄化加快 热议中的美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2007-04-19
      相关专题  
      我来评两句 本篇文章共有评论0条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匿名         
      声明 欢迎转载本网站文章,但请在转载时注明转载自本网站。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本网站转载于网络的资讯内容及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更正。若未声明,则视为默许。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网站所转载的资讯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一颗闪耀人伦之光的璀...
·一座需要精心开发的人...
·中华孝道的传承
·国务院参事:“二胎化...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
·《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
·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
·中国国际老年休闲养生...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教育...
·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记...
 热点图片新闻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贫困老人援助基金第一届理事会在北京举行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聘请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一诚大师担任荣誉会长(图)
 文字连接
·四种表情演绎沙发美丽风情(图)
·社区助老工作中的政府职能
·养老问题是社会和谐的...
·关于老年服务机构有关...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权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项目合作   -   诚聘精英    -    编辑信箱   -   联系我们
网站由 北京菩提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和运营维护
业务联系电话:(010)88363715 在线服务QQ:353457813
Copyright (C) 2007-2008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78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