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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本公在全国省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7-04-27    来源:老年服务网    作者:佚名
 

同志们:
    
    刚刚闭幕的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是国务院在全党、全国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胜利完成第十个五年计划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全面总结了第一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分析了当前我国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同时,表彰了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旗)和先进单位。这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对今后一个时期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05
年,全国和各地老龄办齐心协力,在各方面的密切配合下,成功筹备了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为今后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政策保障;组织进行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论证起草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得到深入贯彻落实,老年维权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基层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老龄工作机构逐步建立,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建设步伐加快,活动管理进一步规范;城乡为老服务机构和老年活动场所数量进一步增加,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老年文化、体育和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老年人的社会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旗)创建活动的成果得到巩固,评选表彰激励机制初步形成;银龄行动全面开展;老龄科研、宣传、国际交流等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国的老龄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景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级老龄办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全国老龄办向大家并通过大家对各级老龄办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老龄工作在2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是老龄工作被党和政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五中全会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这些大政方针的出台表明,党中央把社会事业的发展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也预示着作为社会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老龄事业,地位将越来越重要,发展空间将越来越大,发展环境将越来越好。二是开展老龄工作的方向更加明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党中央把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作为重要建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我们今后的老龄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老龄工作要着力在制定政策措施上下功夫,不仅要立足当前,解决今天老年人的实际问题,更要着眼未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加严峻的挑战做好全方位的准备。三是老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年来,党和政府在养老、医疗、服务、救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也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政策措施,老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最近,针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优先优待等涉及老年人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和有关职能部门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老龄政策体系的完善,为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供了更好的的制度保障。总之,国家一系列大政方针的出台,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的成功召开,中央和地方一系列新的老龄政策的颁布实施,使老龄工作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各级老龄办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全新的精神状态做好新时期的老龄工作。

    2006
年是制定和实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实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统筹组织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系列活动,进一步推进老年维权工作,努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切实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着力提高老龄工作机构自身建设水平,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老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这里,我就今年的重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传达贯彻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和全国老龄委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谋划好全年工作

    
第一、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两次会议的精神实质。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召开的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是今年各级老龄工作部门的首要任务。会议结束后,要尽快把会议精神向省、区、市政府和老龄委汇报,并及时向成员单位传达。要组织广大老龄工作干部,特别是各级老龄办领导班子成员原原本本地传达、认认真真地学习,领会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第二、要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各地要紧密围绕会议精神,结合即将下发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已经下发的三个相关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参照今年老龄工作要点,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好全年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安排今年工作时,要统筹考虑,从实际出发,针对当前老龄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几项社会影响大、实实在在的工作,力争抓出成效。

    
二、加大协调力度,推动当地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颁布与实施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是从全局和宏观高度指导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为今后五年我国老龄事业发展明确了方向和目标,可以说,是新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阶段性行动纲领。国家的《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已经完成,在全国老龄委第八次全体会议上已原则通过,计划今年上半年颁布实施。各地要按照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当地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颁布实施。做好这项工作,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要认真总结实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成功经验。通过十五计划纲要的实施,老龄事业取得了显著进展,各地也积累了许多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对此,一定要认真总结,把这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吸收到十一五规划当中。当然,通过评估和检查,我们也发现,在十五计划纲要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老龄事业投入不足、基层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缓慢、养老服务业整体发展滞后、农村养老和医疗问题日益突出等。各地应根据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拿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第二、要充分体现改革创新精神。要贯彻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要突出改革精神的要求,认真分析制约老龄事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问题,理清解决这些问题的改革思路,力争在制定当地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有新的突破、新的进展。要落实先编规划、后审项目的要求,在编制好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重点筹划和争取几个事关全局的大项目。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贯彻五个统筹的精神,充分发挥老龄办的综合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老龄事业投入上向农村老龄事业和农村老年人倾斜,向贫困老年人倾斜。

    
第三、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我国老龄事业和人口老龄化发展很不平衡,东中西部差异很大,城乡差异也很大。各地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既要考虑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和承受能力,又要考虑当地老龄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还要考虑未来人口老龄化的长远需要,力争使出台的十一五规划符合当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要坚持必要性与可能性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发展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当地各种资源的支撑能力,各种指标尽可能量化,任务要具体明确,提出的措施要切实可行。规划中既要规划老龄事业发展的常规目标,又要突出老龄事业新的增长点。

    
三、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努力构建包括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机构养老的养老服务体系

    十部委联合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已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这是我国政府针对养老服务业出台的一个专项政策文件,是关系到解决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实际问题的重要文件,有利于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对于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年,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要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当地养老服务业的实际状况。《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是一个指导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这个文件从宏观上对涉及发展养老服务的相关方面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要结合各地实际贯彻好这个《意见》,必须开展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各地要抓紧时间,重点针对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临终关怀、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和老年用品市场开发等方面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走向进行专题调研,做到胸中有数。要认真培养和树立一些服务内容丰富、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生命力的养老服务典型,总结他们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加以推广。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制约当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如何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和缓解为老服务的供需矛盾,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第二、要积极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制定贯彻《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贯彻这个《意见》必须依靠成员单位。各地老龄办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发改委、民政、劳动、财政等部门,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出台本地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意见。要把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纳入社区建设之中,根据当地社区老年人家庭的实际需要,制定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规划。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可能有量化的指标要求。要明确政府、社会、中介组织、家庭和老年人在发展养老服务业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和积极性。要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制定一些富有地方特色、可操作性较强的规范、标准和办法。实施办法和意见的制定,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力争做到切实可行。

    
第三、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广泛深入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挑战,必须尊重国情和民族传统,要按照社会化的发展思路,真正构建起中国特色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摆在应有的位置,予以充分重视和大力扶持。实践证明,这种养老服务模式适合我国国情,深受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欢迎,成本低,见效快,也容易普及和推广,有可能成为破解我国养老服务这一巨大难题的一条重要出路。尽管目前就全国整体发展来看,居家养老服务还不是很普及、很完善,但近年来经许多地方积极探索,取得了很大进展,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下一步各级老龄办要组织力量对居家养老进行专题研究,摸清情况,总结经验,制定措施,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下半年全国老龄办准备召开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研究部署任务,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深入开展。

    
对于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吸引民营资本,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努力缓解老年人机构养老需求较大与养老机构床位数严重不足的矛盾,全国老龄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深入的专项调研,并认真总结各地的成功经验,争取在这方面思路上更加清晰,政策上有所突破,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在今后五年有较快的发展。

    
四、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老年维权工作

    
去年底,全国老龄办会同20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我们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结合贯彻这个文件,认真做好老年维权工作。

    
第一、抓好《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是宏观指导全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涉及亿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标志着我国老年人优待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文件出台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热烈拥护。今年上半年,各级老龄办要抓住这一大好时机,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督促检查各涉老部门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的具体情况,确保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要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老年人优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目前还没有制定老年人优待政策的省份,要抓紧时间研究制定,并尽快颁布出台。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要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努力扩大优待范围,丰富优待内容,提高优待服务质量。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为老年人提供最基本、最需要、最实惠的优待。各地要注意总结多年来老年人优待工作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的落实。

    
第二、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政协做好对《老年法》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全国人大的执法检查和全国政协的调研工作,是全面了解《老年法》十年来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老年法》的重要环节,也将为地方人大、政协开展这方面工作起到示范和导向作用。被选中检查和调研的省份一定要高度重视,调集力量,积极配合这项工作的开展,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能够客观翔实地了解各地在执行《老年法》过程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修订和完善《老年法》提供第一手材料。各地也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提议和配合省级人大、政协开展《老年法》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推动全国老年维权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同时,要继续做好老年维权方面的各项工作,尤其是配合司法机关、基层调解组织依法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推动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并把重点转向抓协议书内容的落实,做到逐条兑现。

    
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基层老龄工作水平

    
基层老龄工作是我们的工作基点,但在不少地方也是薄弱环节。为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老龄工作,充分发挥县级老龄工作部门的重要作用,整体推动基层老龄事业的发展,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这是全面推动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文件。各级老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切实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当前,有些地方基层老龄工作组织机构尚不健全,成为制约老龄工作深入开展的一个瓶颈。要切实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各地必须把继续推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三级老龄工作组织网络的建立健全作为首要任务;要按文件要求把老龄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要把县、乡两级在职老龄干部纳入组织和人事部门干部考核、选拔、交流、培训和管理之中;要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的自身建设,加强老龄干部培训工作。今年,全国老龄办将举办第三期老龄工作干部培训班老龄统计工作培训班,希望各地积极配合。同时,各地要重视城乡基层老年群众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把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为老年群众组织的发展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作用。

    
第二、要继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创建活动是整体推动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手段。在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上,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县(市、区、旗)和先进单位进行了隆重的表彰,这对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会后,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对先进县(市、区、旗)和先进单位的典型经验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通过宣传先进,带动一般,鞭策后进,形成先进的更先进、后进的赶先进、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创建过程中得到加强的老龄工作机构、增加的老龄事业经费、出台的老龄政策措施、建成的为老服务设施等成果。省级老龄办对于个别工作质量和创建水平明显下降,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先进县(市、区、旗)和先进单位,要及时指出,限期整改,不断提高基层老龄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三、要高度重视农村的基层老龄工作。目前,农村老龄工作特别是基层工作相对比较薄弱,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有些地方老龄组织机构网络尚未建立健全,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最近,中央出台的一号文件又对这一战略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这为加强农村老龄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级老龄办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农村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做好农村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积极支持、配合和督促有关涉老职能部门落实好相关的农村老龄政策,推动出台适合本地农村实际的具体政策和措施。要根据当地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逐步加大对农村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继续巩固家庭养老功能。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推动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不断提高供养水平。继续推动做好农村贫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六、以《老年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统筹搞好相关系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法律保障,颁布十年来,在老年人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发展以及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要以《老年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掀起一个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老年法》的新高潮。

    
第一、配合做好全国性的系列活动。2006年,全国老龄办将组织开展纪念《老年法》颁布十周年系列活动,包括:《老年法》知识竞赛、起草《中国的老龄事业》白皮书、宣传《老年法》文艺演出、老年维权新闻记者万里行、老龄事业发展成就展览等。各地老龄办要高度重视,把全国性的系列活动作为今年的一件大事来抓。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统一安排,力争达到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内外配合,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自觉遵守《老年法》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第二、认真搞好敬老模范村(居)评选表彰活动。近年来,各地农村村委会、城市社区居委会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社会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为了褒扬先进,树立典型,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基层老年维权工作,2006年,全国老龄办拟开展评选表彰敬老模范村(居)和老年维权示范岗活动,并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全国老年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各地老龄办要高度重视,把开好这次会议和开展好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推动基层老年维权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配合,精心组织,确保质量,抓紧抓好。

    2006
年,在完成上述任务的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继续做好老龄宣传工作。今年,老龄宣传工作要紧密围绕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和全国老龄委第八次全体会议精神,颁布实施《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三个重要政策文件,纪念《老年法》颁布十周年三个重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其他渠道的作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几次大型的宣传活动,大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抓住九九重阳节、十一国际老年人节等重大节日,依托基层老年文体组织,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为新时期老龄工作的深入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今年,全国老龄办将在完成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课题的基础上,争取立项研究中国老龄事业中长远发展战略。各省老龄办也要充分认识老龄事业中长远发展战略研究的重要意义,利用中国分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数据和成果,争取立项开展本地区的老龄事业中长远发展战略研究。要积极配合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做好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工作,这项工作已经在去年底启动,全面的追踪调查也将迅速展开,希望有关省、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有关省市老龄办可参照2000年开展的《中国城乡老年人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的成功做法,将调查项目列入今年的工作计划,争取一定的配套资金,确保这一基础科研项目如期完成。

    
三是继续推进银龄行动银龄行动是受到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经过几年实践,效果良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今年,银龄行动在东西部互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充实内容、丰富形式,在继续搞好东部发达地区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跨省智力支援的同时,广泛开展省内、市内、县内的对口智力支援活动,推动银龄行动向纵深发展。要认真做好银龄行动十佳老人评选表彰活动,积极筹建和完善老年知识分子人才资源数据库,不断探索老年知识分子参与发展、奉献社会的新路子。

    
四是继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今年,要配合做好联合国《马德里国际老龄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工作。有关省市要配合制定联合国人口基金援华第六周期老龄项目的年度工作计划,努力完成欧盟助老扶贫项目的总结与评估工作,为继续开展老年扶贫国际合作打牢基础。

    
同志们,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描绘了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老龄工作面临着大好时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各级党委、政府和老龄委的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鼎力支持下,以饱满的热情,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脚踏实地,做好2006年的各项工作,不辜负党和广大老年人的重托,争取取得新的成绩。

责任编辑:I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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