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日)
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就要闭幕了。国务院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回良玉副总理代表国务院作了重要讲话,并亲切接见了受表彰的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区、旗)和先进单位代表。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分析了我国人口老龄化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与会代表认真学习讨论了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并就如何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会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讨论交流,劳动保障部、人口计生委就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发了言。上海、山东、云南、浙江、甘肃、湖北六省市政府分别就提高为老服务水平、开创基层老龄工作新局面、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建立老龄事业多元投入机制等方面介绍了经验。这些单位的经验,从不同侧面展示了各成员单位、各地区老龄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代表们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是大家期盼已久的,很及时,很必要,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出台的文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老龄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会议开得很成功。通过学习讨论,代表们普遍感到很有收获,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思想更加统一,认识更加深化。大家一致认为,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紧扣时代脉搏,通篇贯穿科学发展观和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精神。全面回顾总结了自第一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五年来老龄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了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形势,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老龄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为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代表们普遍感到,第一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以来的五年,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老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心,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党政主导作用明显加强,社会参与度日渐广泛,全民关怀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各地、各部门在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制定老龄工作政策,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初步开创了老龄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大家普遍认识到,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日益严峻,老龄问题解决得好不好,直接关系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大家在讨论中认为,尽管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目前我国老龄工作无论在体制上还是机制上都还不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要求,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的关注度仍较低,应对机制和社会心理准备不足,老龄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于国民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经费投入不足,老龄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还不够健全,老年群体社会化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尚未形成,城乡基层老龄工作基础薄弱,少数地方和部门对老龄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摆上工作日程。因此,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来,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二是思路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在听取了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研究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之后,大家认识到,今后五年的老龄工作,必须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形势出发,坚持老龄工作方针,围绕“六个老有”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为重点,积极探索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多种途径,加快社区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要强化农村老龄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切实把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放在重要位置。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逐步实现广大老年人物质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城乡老龄工作协调发展,实现老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各地代表普遍认为,老龄工作既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政府要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投入资金、培育市场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要转变观念,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投入和参与老龄事业的发展,打牢老龄工作的社会基础。参加会议的部委代表表示,会后一定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加大政策调研的力度,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好老龄工作。
三是视野更加开阔,信心更加坚定。讨论中代表们普遍认为,人口老龄化不是一种孤立的社会现象,而是人类经济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密切联系,因而解决老龄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应把老龄工作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新观念,总结经验,立足当前,顾及长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新时期的老龄工作做好。大家纷纷表示,有党和政府的关心重视,有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好条件,有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国的老龄事业一定能够在现有的基础上,快速健康地向前发展!
会议期间,大家在讨论中就养老、医疗、政策、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和“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实施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有的已经在回良玉副总理的讲话中阐明了,有的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总之,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是一次继往开来、开拓创新的重要会议,必将在老龄事业发展史上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下面,我受回良玉副总理的委托,就如何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谈几点意见:
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这次会议部署安排的任务,事关今后一个时期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大局。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方针和原则,对全国和各地老龄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会后,要尽快向党委和政府汇报会议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方案。要利用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契机,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重视发挥老龄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关心和支持老龄工作,加强和改善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确保老龄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要及时召开本地区老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在贯彻会议精神的过程中,要认真排查困扰老龄工作的薄弱环节,理清制约老龄事业发展的瓶颈障碍,明确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要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方法,创造性地推动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要以密切协作的整体合力推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涉及面宽,综合性强。要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完成好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必须加强综合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作。各地在研究、部署全局工作时,要把老龄工作放在发展的整体框架中去谋划,努力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要高度重视本地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实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专项规划,也是“十一五”期间统揽老龄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规划。在编制各地规划中,要注意做好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做好与相关专项规划的政策协调。在实际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切实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各地老龄委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制定和落实好各项涉老政策,为广大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要注意调动各种涉老民间组织、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合力推动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发展。要重视基层涉老资源的整合,针对基层为老服务设施总体短缺与有些部门、单位的基础设施闲置的状况,积极实施基层涉老资源的有效整合及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在涉老资源整合问题上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三、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保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鉴于老龄工作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很不平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要围绕会议明确的基本思路和今后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加强督促检查,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
四、要以切实有效的宣传促进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必须有广泛的社会参与。这就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其他媒体的各自特点和优势,广泛深入地宣传大会的精神,宣传人口老龄化形势,宣传发展老龄事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宣传这次会议表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老龄工作,更加关注老龄事业的发展。
同志们,国务院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召开这次会议,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增强做好新时期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老龄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这次会议的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一五”时期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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