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设立的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97年,2002年元月,投资近400万元在南宁琅东新区的滨湖路42号富仕园大厦购置了4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拥有一流的办公条件和环境。
律师事务所具有整套科学、完善的业务及行政管理机制,具备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平台和通讯系统,及时收集整合国内外法律、经济、金融、证券、商业方面的最新信息,保证了业务沟通的便捷和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连续、准确的服务。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信守“刚直维护天下正义,冷静协调律法人情”的执业理念,凭借精湛的法律专业素质和对中国经济环境、政策的及时、充分了解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并建立了宝贵的声誉。同进,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每年承办若干法律援助案件,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被广西区司法厅授予“全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主任张树国律师是我国职务犯罪辩护和处理WTO法律事务及公司改制业务等方面的知名律师,先后出任多起国内高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首席辩护人,承办了我国以程序违法辩护获得撤案的第一案以及众幼女被强暴索赔案等多起国内重大影响的案件,承办了多起POT及合资、合作非诉讼法律事务。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投资合作、商贸等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一定的经验,近年来致力于东盟各国法律事务研究,因其在法律服务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就以及承办的要案直接推动了我国的法律化进程而荣获“2005年度中国律师风云榜·十大律师风云奖”。作为在历届博览会中增加“法律事务论坛”项目建议的主要倡导者,以论坛组委会主任身份,于2004、2005连续两届负责该会议项目的整体工作。现担任多家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国内传媒以及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以高素质法律人才为事业基础,现有专业律师及专业工作人员21人,执业律师中不乏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也有近年法学院校毕业的后起之秀,全所执业律师平均年龄三十六岁。各类专业人才的良好组合,各类法律专业律师的合理配置,组成了为委托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战斗集体。律师事务所担任着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经营、行政的风险预测能力,为被顾问单位提供着优质的法律顾问服务,数年来,没有任何投诉事件的发生。2005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
我们深知,委托事务不论大小、当事人的心理感受相近,不一样的委屈需同样的安慰,那就是用我们的智慧为他们或提供一个计划,或据理陈词为他们讨回一个公道!当事人需要律师,需要的是学以致用,德才兼备的优秀律师。因此,我们始终珍惜每一项代理业务。
地址: 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2号琅东开发区富仕园大厦12层C座
邮编: 530022 传真: 0771-5511075
电话: 0771-5521812 5521838 552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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