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庆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庆发[2001]24号),大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老龄办),主要职责如下:
一、 主要职责
(一) 办理落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二) 研究提出全市老龄事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拟定实施办法。
(三) 负责联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组织协调落实老龄工作。
(四) 督促、检查县、区老龄工作情况,并负责综合、刊发和上报。
(五) 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六) 开展调查研究,为全市综合治理老龄问题提供对策和依据。
(七) 收集整理老龄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县、区、市直系统、企事业单位老龄工作。
(八) 负责指导各老年社团组织,并引导老年社团组织开展活动。
(九)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老龄办设置1个科。
综合科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安全保卫、档案管理、人事劳资、资产管理、信息收集、对外联络等日常工作;落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提出老龄事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负责老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落实;督促、检查县、区老龄工作情况,并负责综合、刊发和上报;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负责对治理老龄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县、区、市直系统、企事业单位老龄工作;负责指导各老年社团组织,并引导老年社团组织开展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59)6398450 Email:dqzgs@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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