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会 关注 资讯 健康 生活 文化 明心 收藏本站 | 正体 | 简体

中国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关注 中心视角 理论研究 服务机构 热点专题 老龄新闻
     全文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关注老龄 >> 服务机构 >> 老龄机构 >> 正文
[打印文章]   [   ]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广西自治区老龄委简介
发布时间:2007-04-26    来源:老年服务网    作者:佚名
 

        1986年4月12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问题委员会,1989年2月,更名为老龄工作委员会。2000年7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及桂政办发[2000]127号文件精神,确定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是负责全区老龄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成员单位有: 区党委组织部、区党委宣传部、 区直机关工委、区计委、区教育厅、区民委、区民政厅、区司法厅、区财政厅、区人事厅、区劳动保障厅、区建设厅、区文化厅、区卫生厅、区广电局、区体育局、区新闻出版局、广西军区政治部、区总工会、区妇联、区计生委、共青团区委、区旅游局、区公安厅、区老龄委办公室等25个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依据。
  (二)负责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的老龄工作。
  (三)协调、组织老龄方面的重大活动。
  (四)协调各涉老部门探索解决城乡社会养老问题,逐步建立适合我区情况的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
  (五)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发展我区的老年福利事业。
  (六)负责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协助政府加强老年法制建设。
  (七)指导我区各级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的建设,推动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
  (八)指导我区各级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的建设,推动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
  (九)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老年文化、体育和医疗保健等事业。
  (十)开展老龄科学研究,探索实现“健康的老龄化社会”的道路。
  (十一)参加有关老龄方面的对外交流,开展双边或多边的合作。
  (十二)指导老年基金会的工作,用好用活老年基金。

责任编辑:kk


      相关文章  
·北京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介2007-04-26
·山西省老龄委简介2007-04-26
·新疆巴州老龄委简介2007-04-26
·江苏南京市老龄委2007-04-26
·湖北省十堰市老龄办2007-04-26
·内蒙古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7-04-26
·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07-04-26
·广东东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职责2007-04-26
      相关专题  
      我来评两句 本篇文章共有评论0条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匿名         
      声明 欢迎转载本网站文章,但请在转载时注明转载自本网站。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本网站转载于网络的资讯内容及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更正。若未声明,则视为默许。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网站所转载的资讯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记...
·中国国际中老年艺术节...
·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
·中国国际老年休闲养生...
·八成老人有精神心理需...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
·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
 热点图片新闻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聘请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一诚大师担任荣誉会长(图)
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记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 黎学清
 文字连接
·四种表情演绎沙发美丽风情(图)
·社区助老工作中的政府职能
·养老问题是社会和谐的...
·关于老年服务机构有关...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权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项目合作   -   诚聘精英    -    编辑信箱   -   联系我们
网站由 北京菩提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和运营维护
业务联系电话:(010)88363715 在线服务QQ:353457813
Copyright (C) 2007-2008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78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