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24个涉老部门组成,是市政府主管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日常办事机构为新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即市老龄办。市老龄办设在市民政局。
(一)市老龄委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3.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4.指导、督促和检查县(区)的老龄工作;
5.完成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任务。
(二)市老龄办主要职责
1.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2.研究提出全市老龄工作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定实施办法。
3.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4.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承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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