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市机构改革有关精神,设置台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台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副处级),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老龄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工作,归口市民政局管理。
一、工作职责
(一)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二)研究拟订贯彻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的实施办法,拟订全年工作计划,经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四)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和上报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五)联系协调老年人协会和老年社团的活动,引导老年社团开展积极健康的社团活动。
(六)开展老龄问题的科学研究,推动老年学术进步和理论发展。
(七)承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1个职能处:
综合处
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办公室有关会议的组织和记录,处理办公室文秘、人事、财务、车辆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工作计划、报告材料;负责老龄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研究,提出全市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意见,协调新闻媒体搞好老龄宣传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老年文化、教育工作,指导组织开展科学、文明、健康的老年文体活动;负责老年电大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基层老年群团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年社区服务,开展全社会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负责老年人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联系和落实特困老人的慰问助养工作;负责老年法律、法规、政策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和监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老龄工作的年度统计;负责全市“夕阳红工程”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推动老年福利事业的发展;负责基层老龄干部的培训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编制4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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