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前身是吉林市老龄问题委员会,成立于1986年,1992年根据上级精神,易名为吉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0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 非常重视老龄工作,召开了全 国老龄工作会议,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文件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吉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县(市)区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老龄工作;推动和指导老年福利设施及老年产业的发展,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对外交流和有关重大活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市民政局等33个成员单位组成。市老龄委名誉主任由市委副书记房俐和市人大副主任荣先杰担任。副市长曲国良任 市老龄委 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志伟任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吴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马方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汪忠学分别任市老龄委副主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刘丕生任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老龄委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机构规格为县(局)级,经费渠道财政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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