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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老人援助基金
发布时间:2010-08-06     来源: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作者: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办公室编
 

簡介:      

        贫困老人援助基金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设立的非赢利性专项基金。该基金的任务是协助政府对于暂时处在基本生活线以下的贫困老人,特别是我国西部地区、革命老区、重灾区、少数民族地区未摆脱贫困的、曾对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过重大贡献的老年人,及其直系长辈以及遭受意外伤害致贫的贫困老人,提供基本生活援助的基金。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贫困老人援助基金是由北京菩提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黎学青先生发起并出资建立。黎先生潜心修佛,热心公益,想贫老之所想,急贫老之所及,奔走呼号,慷慨解囊,历经数年不懈努力,在各界仁人志士的鼎力相助下,如愿以偿地建立起这个为贫困老人表达善举和孝心的平台。

领导成员名单:

李宝库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主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会长)

黎学清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执行主任、秘书长

唐    成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执行副主任、副秘书长

闫    谨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执行副主任、副秘书长

毕文钢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执行副主任、副秘书长

王    斌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执行副主任、副秘书长

刘国庆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执行副主任、副秘书长

陈     泠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副秘书长

顾    雨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副秘书长

许洪柱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副秘书长

刘文迪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副秘书长

王新英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副秘书长

李卫星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副秘书长

李树安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副秘书长

梁宝宪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副秘书长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以下简称援助基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基金管理条例>>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援助基金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下设的一项专项援助中国城乡贫困老人的非赢利性基金。
第三条 援助基金的使用遵循公开透明、尊重捐助方意愿,体现援助效益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基金筹集和使用
第四条 基金来源
1、基金合作发起人、社会爱心人士、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的捐赠;
2、政府部门的资助;
3、组织开展专项筹集活动及合作项目募集的资金;
4、基金增值收益;
5、其它合法收入。
第五条 基金使用范围
1、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我国西部地区、灾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老红军、老八路、志愿军、烈士直系长辈生活比较贫困的和年龄超过70岁的城乡特困老人以及遭受意外伤害致使生活暂时难以为继的老人的生活援助;
2、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和筹资慈善公益活动;
3、资助为老人脱贫致富而兴办的相关公益宣传;为贫困老人举行的专题医疗援助;
4、支付援助基金日常办公费用等。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六条 援助基金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基金会章程进行管理,充分尊重捐助人的意愿,坚持勤俭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七条 援助基金执行财政部<<民间非赢利组织会计核算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和专项审计,定期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老年服务网”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 基金增值必须在合法、安全、有效的前提下,由援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拟请,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批准。
第九条 援助基金实行按比例留成使用的原则,每接受一笔捐赠,在使用过程中,进入本援助基金比例不得低于捐赠额的10%;每年用于公益性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接受捐赠总额的70%;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四章 审批程序
第十条 援助基金的使用,由管委会集体研究、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 申请援助基金资助的项目,申请方必须向管委会提供可行性报告、资金状况、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件。管委会应将上述资料长期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 管委会接到申请后,应派人实地审核,形成建议,再报管委会讨论决定,下达批复通知并安排拨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 联系方式:

电话:010-88362810   传真:010-68325351  Email:capsc_2006@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708室  邮编:100037

捐赠方式:

一、现场捐赠: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708室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

        电 话:010-88362810   传 真:010-68325351   邮 编 :100037 

        Email:
capsc_2006@126.com

二、通过银行捐款: 

         户 名: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帐 号:0200245519020102767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和平里支行地坛分理处(行号—2455) 

        联系电话:   010-58122128         传  真:010-58122123

三、通过邮局捐款: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708室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

        收款人名称: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贫困老人援助基金管理委员会

        电 话:010-88362810  传 真:010-68325351  邮 编:100037 

        Email:
capsc_2006@126.com

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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