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欧洲的芬兰,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该国面对这一难题显得从容不迫,因为这是一个高福利国家。现在,芬兰这个只有500多万人口的国家,每年用于社会福利的资金在1800亿美元左右,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8%;在福利金中退休金约占40%,卫生保健占 27%,公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占12%;其他占20%左右。
在对待和解决老人生活问题上,芬兰的手段是:
实行退休者相应生活费制度。对于丧失工作能力、已退休或未退休生病期间的人,除所在企业负一定责任和资金外,工会组织按工龄多少给予补贴,10年工龄者可获原生活实际标准15%的补贴,40余年工龄者可获得原生活实际标准60%的补贴。企业、工会、国家等诸方实施的生活补助,最低者为每月 2600马克。
鼓励 晚退休晚退岗减轻国家负担芬兰经济结构调整后,新兴的电子通讯产业成为主导,而其他行业的老企业退休人员多,一刀切下,使众多退休人员成为国家负担,对企业又是浪费。所以.芬兰政府创造条件让已到65岁退休年龄者再次接受培训,之后继续工作.接着为国家纳税。这一措施还有个配套规定,就是到了退休年龄后继续为企业工作的,在工作期间每工作一年则可享受两年的保险等多项待遇。
为老年人建立美好的生活乐园。一是建立养老院,专门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准备。所有养老院的护理目标是,根据老人的需要,尽一切可能提供家庭般无微不至的护理。进入养老院的老人都要交—定费用,一般从退休金或其他保险金支出。二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芬兰兴建了一种不以赢利为目的,集居民、饮食、娱乐、健身和保健为一体,并提供其他多种服务的新型住宅楼,即老人公寓。除向人住的老人提供服务外,还招待所在地区所有老人前来就餐,餐厅还送餐到家,仅收成本费。老人公寓较之养老院更受老人欢迎,因而已成为芬兰政府为老人提供服务的重点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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