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基金会 关注 资讯 健康 生活 文化 明心 收藏本站 | 正体 | 简体

中国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
关注 中心视角 理论研究 服务机构 热点专题 老龄新闻
     全文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关注老龄 >> 老龄新闻 >> 国内老龄 >> 正文
[打印文章]   [   ]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张文范:“老年教育是一项伟大创举”(图)
发布时间:2010-03-15    来源:网上搜索整理    作者:刘红尘
 

 



 在老年教育战线辛勤工作的获奖的校长们



  “全国先进老年大学、先进老年教育工作者表彰大会”会场

       中国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会长张文范日前在“全国先进老年大学、先进老年教育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说,老年教育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项伟大创举,创立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老年教育体系和制度。 

        张文范说,我国的老年教育事业就是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经济社会的大发展,改革开放的大潮应运而生的。创办老年大学,发展老年教育,是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适应学习型社会,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需要,是推动积极老龄化方针的一项重要举措。从1983年全国第一所老年大学的创办,我国老年教育事业经历了25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可喜成绩。尤其是老年大学(学校)的发展,更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壮大;经历了开创起步、探索拓展、科学发展三个阶段,在全国已形成省、市(地)、县、乡(镇)、村全方位、多层次、多学科、多学制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老年教育、教学体系。近年来,我国“老年广播大学”、“老年电视大学”、“网上老年大学”等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发展起来的老年远程教育更是方兴未艾。 

  张文范说,在民政部、文化部、中组部等部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国老年教育得到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已发展到4万多所,在校学员430多万人;参加远程老年教育的人员130多万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走进老年大学,迈向老年课堂,继续学习,不断进取。“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已成为当代老年人的时代风貌和精神追求。 

  张文范说,我国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不少地方党委和政府积极出台政策给予鼓励和引导;加大资金投入给予大力支持和扶助。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2001年中组部、文化部、教育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发出“关于做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2002年天津市出台我国第一部老年教育地方性法规“天津市老年人教育条例”;2004年福建省颁布《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很多省、市、区下发了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文件,并制定出《老年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老年教育已呈现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各方支持的大好局面。 

  二十五年来,我国老年教育的改革、进步、发展,基本上是沿着两个基本轨迹前进的。一是,以人为本,适应时代的轨迹;一是以人为本,适应自我完善人生,科学养生的轨迹。广大老年人通过老年教育,真正成为时代的主人,成为新的社会化进程中,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有素质的老年人。 

  “我国老年教育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项伟大创举。”张文范说,我国老年教育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二十五年,已经总结了不少好的基本经验和作法。概括起来是: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为指导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老年教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办学宗旨;实行党政主导、社会办学、开门办学、联合办学;坚持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办学;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实际;实行“学、乐、为”相结合和“实用、灵活、情感、和谐”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实行尊严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规范化管理模式;坚持积极的老年教育观,优化第一课堂,丰富第二课堂,拓展第三课堂;造就“紧跟时代的自尊、自主、自强、自信、有作为”的新一代老年群体;创立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老年教育体系和制度。

责任编辑:eleven


      相关文章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贫困老人援助基金第一届理事会在北京举行2009-10-23
·中国国际老年休闲养生服务网介绍2008-10-23
·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记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 黎学清 2007-11-07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教育组委会向义乌市少年儿童赠送敬老教材(组图)2009-04-09
·八成老人有精神心理需求——顾秀莲、李宝库和心理学专家呼吁全社会都来关爱老年人心理...2008-06-25
·中国贫困老人援助基金向敬老院再送温暖(图)2008-07-25
·回良玉出席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并讲话2009-02-19
·老年人“上网热”难掩精神空虚 2008-02-18
      相关专题  
      我来评两句 本篇文章共有评论0条  [查看所有评论]


昵称:     匿名         
      声明 欢迎转载本网站文章,但请在转载时注明转载自本网站。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本网站转载于网络的资讯内容及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如果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更正。若未声明,则视为默许。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网站所转载的资讯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一颗闪耀人伦之光的璀...
·一座需要精心开发的人...
·中华孝道的传承
·国务院参事:“二胎化...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
·《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
·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
·中国国际老年休闲养生...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教育...
·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记...
 热点图片新闻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贫困老人援助基金第一届理事会在北京举行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聘请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一诚大师担任荣誉会长(图)
 文字连接
·四种表情演绎沙发美丽风情(图)
·社区助老工作中的政府职能
·养老问题是社会和谐的...
·关于老年服务机构有关...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权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项目合作   -   诚聘精英    -    编辑信箱   -   联系我们
网站由 北京菩提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和运营维护
业务联系电话:(010)88363715 在线服务QQ:353457813
Copyright (C) 2007-2008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78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