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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关爱老人,让“夕阳”更美
发布时间:2010-03-15    来源:北海日报    作者:佚名
 

        北海市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截至2008年底,北海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20.9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2.96%;7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达到9.97万人,占全市人口的6.63%。 

        随着老龄化步伐的不断加快,老龄问题逐渐成为一个沉甸甸的社会话题。今年北海市“两会”上,“老龄服务工程”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2010年12件实事之一,十分引人注目。“老龄问题年年提,但今年是花笔墨最多的一次。”市老龄协会廖会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激动地表示,这是北海市政府送给全市老年人的一份厚礼。

“银发浪潮”来势汹涌 

        据北海市民政局副局长蒋罗生介绍,按照国际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便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很明显,我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 

        蒋罗生告诉记者,与全国其他城市的情况一样,北海市是在养老、医疗、照料服务等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等特殊情况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各项准备不足,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譬如养老保障压力大、医疗保障负担重、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老年群体管理难度大等等。 

        据介绍,为了方便老年人出行,从1999年开始,北海市就对居住本市70周岁以上的老人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病残老人实行凭《北海市高龄老人优待证》和《北海市孤寡、病残老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公交车;2008年1月1日起,北海市成为继柳州之后广西第二个实行高龄老年人持IC卡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城市……多年来,北海市在老龄服务方面作出了很多努力,老年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老年人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为老服务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然而,面对来势汹涌的“银发浪潮”,北海市仍然是任重道远。 

        七大细节温暖人心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促进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今年北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制度,以实际行动关爱老年人。 

        具体而言,这实际行动有七个方面内容,分别是:对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和已开放的文物点对老年人实行门票全免;各类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老年人到各类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的优待;县区以上(含县级)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下同)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信部门和银行网点要为老年人优先办理汇款、取款、取包裹、订书报等服务。 

        实际上,这七个方面内容当中不少是早已开始实行。如“对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和已开放的文物点对老年人实行门票全免”、“老年人到各类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的优待”。 

        据了解,截至2009年底,北海市共有174位百岁老人。从2008年10月起,部分百岁老人每月都能领到100元钱。2010年1月开始,这一优待政策已惠及全市百岁老人。 

        蒋罗生表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这一系列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北海市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老年人的亲切关怀,必将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关爱老人需你我他 

        北海市老龄协会廖会长认为,这七个方面内容一一落到实处,需要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比如老年人享受优先就诊等优待服务,早几年就在北海市各大医院推行了,但仍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廖会长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相当一部分群众对医院等公共场所所标注的“老年人优先”标语置若罔闻,对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不理解、不支持,有的甚至恶语相向,令老年人十分心寒。 

        “人人都会老,家家都有老人。关爱老年人,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人的事情,而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廖会长表示,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老龄工作的关注度和重视度越来越高,社会敬老意识也逐渐增强。希望随着这七个方面内容的实施,能带动更多人发自内心地关爱老年人,使敬老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种习惯。 

        据了解,“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县区以上(含县级)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电信部门和银行网点要为老年人优先办理汇款、取款、取包裹、订书报等服务”等三方面内容的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预计今年上半年能一一予以兑现。 

        蒋罗生告诉记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已正式颁布,这是广西首次出台老年人优待方面的政策。按照《规定》,老年人享有公园、景点、景区、医疗、公交、邮政、电信、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优待服务,对百岁以上(含百岁)的老年人将发放高龄补贴。《规定》将以前老年人优待政策的享受年龄,从70岁放宽到了60岁。在广西范围内,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都可以申请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优待证在全区范围内通用。 

        蒋罗生表示,《规定》的颁布,对于落实北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老龄服务工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规定》的具体实施将有待相关细则的出台。由于老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除了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参与外,还需要企业、社会组织、家庭及个人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才能形成全民关怀、齐抓共管的大老龄工作格局。北海市民政部门将全力以赴,做好沟通协调等各项工作,努力为北海市老年人创造幸福、快乐、祥和的晚年生活,实现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的目标,全面推进北海市老龄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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